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頭責秦子羽雲:“子曾不如太原溫颙、潁川荀宇、範陽張華、士卿劉許、義陽鄒湛、河南鄭詡。此數子者,或謇吃無宮商,或尪陋希言語,或淹伊多姿態,或讙嘩少智谞,或口如含膠飴,或頭如巾虀杵。而猶以文采可觀,意思詳序,攀龍附鳳,並登天府。”
或以方謝仁祖不乃重者。桓大司馬曰:“諸君莫輕道,仁祖企腳北窗下彈琵琶,故自有天際真人想。” 曾子曰:“朋友之墓,有宿草而不哭焉。”
|紧缚者
GMT+8, 2026-03-26 21:35:35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