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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帝問周伯仁:“真長何如人?”答曰:“故是千斤犗特。”王公笑其言。伯仁曰:“不如卷角牸,有盤辟之好。” 悼公之母死,哀公为之齐衰。有若曰:“为妾齐衰,礼与?”公曰:“吾得已乎哉?鲁人以妻我。”季子皋葬其妻,犯人之禾,申祥以告曰:“请庚之。”子皋曰:“孟氏不以是罪予,朋友不以是弃予,以吾为邑长于斯也。买道而葬,后难继也。”仕而未有禄者:君有馈焉曰献,使焉曰寡君;违而君薨,弗为服也。虞而立尸,有几筵。卒哭而讳,生事毕而鬼事始已。既卒哭,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:“舍故而讳新。”自寝门至于库门。二名不偏讳,夫子之母名征在;言在不称征,言征不称在。军有忧,则素服哭于库门之外,赴车不载橐韔。有焚其先人之室,则三日哭。

王丞相枕周伯仁膝,指其腹曰:“卿此中何所有?”答曰:“此中空洞無物,然容卿輩數百人。” 国君不名卿老世妇,大夫不名世臣侄娣,士不名家相长妾。君大夫之子,不敢自称曰“余小子”;大夫士之子,不敢自称曰“嗣子某”,不敢与世子同名。君使士射,不能,则辞以疾;言曰:“某有负薪之忧。”侍于君子,不顾望而对,非礼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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