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《诗》曰:“曾孙侯氏,四正具举;大夫君子,凡以庶士,小大莫处,御于君所,以燕以射,则燕则誉。”言君臣相与尽志于射,以习礼乐,则安则誉也。是以天子制之,而诸侯务焉。此天子之所以养诸侯,而兵不用,诸侯自为正之具也。 儗人必于其伦。
謝公雲:“賢聖去人,其閑亦邇。”子侄未之許。公嘆曰:“若郗超聞此語,必不至河漢。” 桓公見謝安石作簡文謚議,看竟,擲與坐上諸客曰:“此是安石碎金。”
|紧缚者
GMT+8, 2026-03-26 16:11:48, Processed in 0.059016 second(s), 12 queries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