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足者绳艺(幂之美束绳艺)


  子曰:“回之为人也,择乎中庸,得一善,则拳拳服膺弗失之矣。”
  周侯說王長史父:形貌既偉,雅懷有概,保而用之,可作諸許物也。

赤足者绳艺(幂之美束绳艺)

  範宣年八歲,後園挑菜,誤傷指,大啼。人問:“痛邪?”答曰:“非為痛,身體發膚,不敢毀傷,是以啼耳!”宣潔行廉約,韓豫章遺絹百匹,不受。減五十匹,復不受。如是減半,遂至壹匹,既終不受。韓後與範同載,就車中裂二丈與範,雲:“人寧可使婦無(巾軍)邪?”範笑而受之。
  初,法汰北來未知名,王領軍供養之。每與周旋,行來往名勝許,輒與俱。不得汰,便停車不行。因此名遂重。

赤足者绳艺(幂之美束绳艺)

|紧缚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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