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敬仁年十三,作賢人論。長史送示真長,真長答雲:“見敬仁所作論,便足參微言。” 阮光祿雲:“王家有三年少:右軍、安期、長豫。”
父有服,宫中子不与于乐。母有服,声闻焉不举乐。妻有服,不举乐于其侧。大功将至,辟琴瑟。小功至,不绝乐。 取半以下为投壶礼,尽用之为射礼。司射、庭长,及冠士立者,皆属宾党; 乐人及使者、童子,皆属主党。
|紧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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