蛛丝胶衣绳艺(汪刘氏绳艺)


  武元夏目裴、王曰:“戎尚約,楷清通。”
  女子许嫁,缨;非有大故,不入其门。姑姊妹女子子,已嫁而反,兄弟弗与同席而坐,弗与同器而食。父子不同席。

蛛丝胶衣绳艺(汪刘氏绳艺)

  夏后氏尚黑;大事敛用昏,戎事乘骊,牲用玄。殷人尚白;大事敛用日中,戎事乘翰,牲用白。周人尚赤;大事敛用日出,戎事乘騵,牲用骍。
  王尚書惠嘗看王右軍夫人,問:“眼耳未覺惡不?”答曰:“發白齒落,屬乎形骸;至於眼耳,關於神明,那可便與人隔?”

蛛丝胶衣绳艺(汪刘氏绳艺)

|紧缚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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